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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集体户口领结婚证指南
一、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 无配偶证明(以下任选其一): a. 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b.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c. 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2. 前往新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中山路XX号); 3. 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4. 进行婚姻登记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结婚条件; 5. 审查合格后,领取结婚证。
三、注意事项:
1. 办理结婚证时,双方需亲自到场; 2. 如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办理结婚证时,如发现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遗失或损坏,需先补办相关证件; 4. 结婚证办理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5. 结婚证办理费用为50元。
希望以上指南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新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