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农转非办理攻略,轻松掌握流程步骤

新余 更新于:2025-01-1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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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市农转非,即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是很多农村居民关注的问题。以下是新余市农转非办理的攻略,供您参考:
    ### 准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3. "户口迁移证":由原籍地派出所开具。 4. "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5. "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6.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 7. "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 办理流程
    1. "咨询了解":首先,您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电话或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进行咨询,了解农转非政策及所需材料。
    2. "准备材料":根据咨询结果,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提交申请。
    4. "等待审核":公安局户籍科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5. "领取户口迁移证":审核通过后,您将领取户口迁移证。
    6. "迁入新户籍地":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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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ramisuMD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想了解更多关于新余农转非办理等的相关信息,可点击进入【新余农转非专题】 查看更多有关农转非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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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苦涩的啡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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