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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集体户口迁移指南
一、适用对象
1. 集体户口持有者; 2. 需要将集体户口迁移至新余的人员。
二、迁移条件
1. 集体户口持有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有新余市落户需求; 2. 迁入新余的地址为合法房产或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集体宿舍等; 3. 符合新余市户口迁移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迁移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新余市公安局户籍科。
3. 审核材料:户籍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4. 办理户口迁移证:审核通过后,户籍科将出具户口迁移证。
5.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办理户口登记: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登记。
四、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证明(如有); 4. 房产证明(如有); 5.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6. 原集体举报